武科大教〔2018〕81号
學生評教是學校教學質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學生參與教學管理的權利和義務。讓學生對教師教學進行評價,從學生角度反映教師教學工作的實際情況和水平,有利于教師改進教學,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學生評教的主體及對象
第一條評價主體:全體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條評價對象:每學期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課的所有教師及其任教課程。
第三條評價時間:期中,學生評教評價前10周結束的課程(含第10周);期末,學生評教評價第10周以後結束的課程。
第二章 評教的内容
第四條學生評教主要評價教師教書育人、教學方法、教學内容、教學管理、教學效果等方面内容,其具體内容權重和分值見附件(學生課堂教學評估指标體系及工作方案)。
第三章 評教的組織
第五條學生評教由學院(部)負責組織,以自然班為單位,每學期分期中和期末兩次,由各班班長或學習委員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章 評教數據的收集與統計
第六條學生評教結束後,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處(以下稱“評估處”)會将學生評教數據進行如下處理:删除每門課程中學生打分最高的10%和最低的10%,并按照一個課堂一個教師一個分數的原則,形成全校學生評教結果。
第五章 評教結果的運用
第七條評估處會對全校評教結果進行分析,并将學生評教結果及分析發給學院(部)。教師也可在規定時間,進入評教系統查詢個人得分情況。
第八條每學期開學初,評估處會根據上一學期評教結果,将全校排名處于後10%的課程及評教個人分析表,點對點發給任課教師;同時将處于後10%課程及任課教師名單發給教學督導,請其跟蹤聽課,進行重點幫扶指導,協助教師提高教學質量。
第九條評教結果作為衡量教師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用于教師年終考核、教學獎、職務職稱晉升等活動中。
第十條學生評教結果優秀率和學生評教參評率已被列入學院(部)年終目标責任制考核指标。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評估處負責解釋。
附件:
學生課堂教學評估指标體系及工作方案
一、學生課堂教學評估指标體系
學生課堂教學評估指标體系包括評估指标、評估選項以及評估建議。
學生課堂教學評估指标主要圍繞任課教師在教學效果、教學内容、教學方法、教學管理及教書育人等方面的情況開展評價。6774澳门永利課堂教學評估指标見下表。
6774澳门永利課堂教學評估指标(2018年修訂)
指 标 | 權重 |
1.教書育人——該教師為人師表、治學嚴謹,責任心強,能嚴格要求和關愛學生。 | 2.0 |
2.教學方法——該教師注重溝通和啟發,教學手段豐富,能多途徑指導學生學習。 | 2.0 |
3.教學内容——該教師備課充分,熟悉教材及課程内容,講課條理清楚,能介紹學科最新成果。 | 2.1 |
4.教學管理——該教師能嚴格遵守課堂紀律,課堂管理有序。 | 1.8 |
5.教學效果——該教師教學效果好,我覺得很滿意。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