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4澳门永利“拔尖人才培育計劃”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18-10-03 發布者: 浏覽次數:

6774澳门永利拔尖人才培育計劃實施辦法

武科大教〔201856

為貫徹湖北省《關于開展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的通知》精神,深入推進我校教育綜合改革,進一步創新我校人才培養模式,推進高層次創新人才的培養,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一、培養模式

為進一步拓展我校多樣化人才培養模式,加強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推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銜接和交叉融合,實施3+1+2本碩貫通式拔尖人才培育計劃。即學生完成兩學年的通識教育和學科基礎學習後,經個人申請和學校選拔進入本計劃。進入本計劃的學生實施學業導師制,通過學生與導師的雙向選擇确定學業導師,并同時進入導師的教學科研團隊。為保證拔尖人才培育計劃的培養質量,對入選本計劃學生實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則确認獲得研究生推免資格,并在本科第四學年實行本科-研究生交互式學習。學生可在導師的指導下選修研究生相關課程,其中所修的與本科培養方案相關的課程的學分及學分績點,可認定為本科專業選修課學分。研究生階段,本科第四學年修讀并合格的研究生課程予以免修。如達到學校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可在取得碩士學籍兩年後申請畢業(學位)論文答辯。

二、選拔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無學術不端行為,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二)在校期間本專業所有課程考核成績必須合格,且平均學分績點在3.0及以上;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或超過425分;有較強創新能力和科研潛質;

(三)身體和心理健康;

(四)具備下列情況之一者,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1.在省級及以上的大學生各類學科與科技競賽中獲獎者;

2.具有研究潛質和創新能力,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級别期刊上公開發表期刊論文,或獲得專利授權者,或獲得軟件著作權者。

三、選拔程序

(一)學校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計劃工作領導小組,學院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計劃考核小組;

(二)學院根據學校公布拔尖人才培育計劃工作方案制定本學院的實施細則,并向學生公布;

(三)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6774澳门永利拔尖人才培育計劃申請表》并交所在學院,同時提交獲獎證書等有關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四)學院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考核,并将考核結果上報教務處審核;

(五)教務處将通過複審的學生名單報學校拔尖人才培育計劃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将結果進行公示。如無異議,則确定其為拔尖人才培育計劃學生。

四、中期考核

(一)考核時間

本科第三學年(五年制本科第四學年)的第二學期末。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英語水平考試、思想政治表現及學科綜合能力考核;由學院負責組織,并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報教務處備案。

(三)考核合格者,進入拔尖人才培育計劃第二階段,并由相關學院制定個性化的培養方案進行重點培養,考核未通過者,仍按本科生培養有關規定執行。

五、有關措施

(一)入選拔尖人才培育計劃的學生,根據當年确定的層次及其身份參與獎助學金的評定,享受相應的國家助學金;取得碩士學籍後,可獲得研究生新生獎學金,具體按照學校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對于成績優異的學生,可優先選拔為碩博連讀研究生,并參照博士研究生的資助标準,給予相應的待遇;

(三)因違規違紀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者,或未完成培養方案中相關培養環節的,則取消其參與拔尖人才培育計劃的資格;

(四)獲得研究生免推資格後,由于個人原因中途退出本計劃的,本科階段修讀的研究生課程不予認定為本科選修課學分,需重新修讀完本科選修課并取得相應學分後,方可本科畢業。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6774澳门永利拔尖人才培育計劃實施辦法(試行)》(武科大研〔20164号)自行廢止。

七、本辦法由教務處、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上一條:6774澳门永利普通本科生專業選擇與轉專業管理辦法 下一條:6774澳门永利教師本科教學工作規範

關閉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