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4澳门永利關于專業結構優化與動态調整的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18-10-03 發布者: 浏覽次數:

6774澳门永利關于專業結構優化與動态調整
的實施辦法

武科大教〔201445

為了貫徹《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幹意見》(教高〔20124)、《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教高〔20129和《省教育廳關于加快建立普通高等學校學科專業動态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鄂教高〔20136精神,建立健全專業增設、調整與退出的動态調整機制,優化專業結構與布局,促進專業内涵式發展,全面提升我校的人才培養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為核心,以主動适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産業轉型升級為導向,以更好地滿足人民群衆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需求為目标,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加強專業内涵建設,注重專業協調發展,彰顯學校辦學特色,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提升學校核心競争力,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

基本原則

1、适應社會。主動适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産業轉型升級需要,努力實現人才培養與人才需求間的結構平衡和良性互動,适度超前部署戰略性新興産業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關專業。

2、穩定規模。依據學校的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實行專業總量控制,根據學科專業協調發展的需要,适度增設新專業,穩定辦學規模。

3、内涵發展。結合學校辦學定位、服務面向和辦學條件等實際,依托行業背景,突顯鋼鐵冶金辦學特色,加強師資隊伍建設、課程建設、團隊建設、教材建設、教學改革,走内涵式發展道路。

4、動态調整。充分發揮就業狀況導向作用、招生計劃調控引導作用,建立能上能下的專業調整機制,實行專業動态調整,不斷優化專業結構和布局。

二、規範新辦專業增設

增設新專業應适應國家特别是湖北省經濟社會發展和産業轉型升級需求,依托學校優勢學科和辦學特色,滿足學校專業結構與布局優化的需要,根據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限制申報專業目錄中布點較多的專業,積極創造條件發展尚未布點的專業,鼓勵設置尚未開設的專業和尚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新專業,優先發展高新技術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相關的專業。

增設新專業必須進行科學論證。申報學院需深入調查和全面分析社會和用人單位對新增專業的人才需求狀況和就業面向,制定明确的人才培養目标和較為完善的人才培養方案,對開辦新專業必需的師資隊伍以及教學實驗設備、實習實訓基地等基本教學條件進行論證;學校需組織校内外專家對學院申報的專業基本情況、培養目标、培養方案等相關材料進行評審,評審結果提交教學指導委員會審議、校長辦公會通過。

三、實施校内專業評估制度

(一)加強專業内涵建設

進一步明确專業培養目标和服務面向,優化課程體系、突出實踐創新能力的培養,注重加強教育教學改革,實施專業綜合改革,加強師資隊伍建設、課程建設、團隊建設、教材建設和教學條件建設,提高專業建設水平,辦出特色、争創一流。

(二)制定專業建設質量标準

根據國家制定的專業建設質量标準,結合學校的辦學定位、培養目标和服務面向,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專業建設質量标準。根據質量标準,加強專業建設,提高專業建設質量,推動專業建設内涵式發展。

(三)建立專業建設常态數據庫

建立和完善專業建設常态數據庫,在一定範圍内公布專業建設年度數據。每年公布各專業在校生人數、專業教師人數、副高職稱以上教師人數、當年專業招生人數和第一志願報考率、畢業生初次就業率、考研率等相關數據,為專業評價提供客觀依據。

(四)實施校内專業評估

建立校内專業評估制度,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專業評估體系,選擇性地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專業特别是新辦專業、被預警專業、年度建設數據排名靠後的專業定期開展專業評估。

推進專業認證

積極開展專業認證工作,加強質量保證體系建設,深化教學改革,促進教師在教學内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等方面開展改革與探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推動專業建設水平的不斷提升。

四、建立專業預警與退出機制

建立專業預警與退出機制,加強專業動态調整與管理,優化專業結構,實行就業情況、招生計劃與專業動态調整三挂鈎,每年公布校内預警和退出的專業。

(一)專業預警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實行校内專業預警:

1、上年第一專業志願報考率低于10%

2、第一專業志願報考率連續三年低于12%

3、畢業生初次就業率低于72%;

4、就業率連續三年排名居全校後三名的;

5、第一次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比例超過50%

6、轉專業後學生人數不足25人的藝術類專業不足20人的

對被預警的專業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被校内1次預警但未被湖北省教育廳預警的專業,須限期整改。學院領導應組織專業負責人和專業教師認真分析專業建設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認真整改;

2、被校内連續2次預警或畢業生初次就業率低于70%的專業,減少第二年招生數量;

3、被校内連續3次預警或畢業生初次就業率低于60%的專業,實行隔年招生;

4、轉專業後學生人數不足20人的藝術類專業不足15人的,根據學生意願,該專業學生整體分流到其他專業,并實行隔年招生;

5、被校内預警的專業,當年不得申報與專業建設相關的本科教學工程項目。

(二)專業退出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停止招生:

1、畢業生初次就業率低于50%;

2、連續2次被湖北省教育廳預警的專業;

3、連續三屆轉專業後學生人數不足20人的(藝術類專業不足15人的)

對被停止招生的專業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暫停教學基本建設投入;

2、暫停新教師的引進;

3、現有專業教師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實行崗位培訓,提升教師教學能力;

4、暫停申報與本專業建設相關的本科教學工程項目和教學研究項目。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予以撤銷:

1、連續3次被湖北省教育廳預警的專業;

2、連續5年停止招生的專業。

對被撤銷的專業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停止教學基本建設投入及經費使用;

2、停止新教師的引進;

3、現有專業教師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實行崗位培訓、轉崗分流或調離;

4、停止申報與本專業建設相關的本科教學工程、教學研究項目和教學獎勵。

五、本辦法由教務處會同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處、學生工作部、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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